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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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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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诉讼的程序步骤是什么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0日|分类:行政诉讼 |665人看过

经济诉讼的程序步骤是什么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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