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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 “三分管理”社区矫正对象/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3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290人看过

肃北县司法局三分管理社区矫正对象

为改进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扩大社会效果,肃北县司法局以抓住重点、把握关键、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质量为目标,总结出一套既不违背法律法规,又符合基层实际情况的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其具体内容是:

一是分时管理:根据矫正对象入矫时的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等规律,将教育矫正过程按时间分为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教育三个阶段。即接受矫正后2个月内为入矫教育阶段,解除矫正前1个月为解矫教育阶段,中间为常规教育阶段。根据分时管教的时段要求,安排教育内容。

二是分类管理: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主观恶意程度、社会危害程度等 ,将矫正对象划分为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经济犯罪与刑事犯罪、恶性犯罪与轻微犯罪及累犯与初犯等不同类型,针对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管理教育办法。

三是分级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管教时段、类型改造表现、犯罪类型、社会危险性、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以计分考核为基础,结合刑期执行情况、奖惩情况,将矫正对象定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种级别,实施区别矫正。

矫正办公室还根据不同类别、时段和级别,从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走访要求、请销假及其活动范围等方面分别实施高、中、低三种不同强度的管理,对重点时段、重点类型、重点级别人员定为严管级别,实行重点监控、定人定位、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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