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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司法局 “三项机制”加强对外出务工矫正人员管理/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3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297人看过

肃北县司法局三项机制加强对外出务工矫正人员管理

肃北县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商或务工等日益增多的情况,注重加强管理,确保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不失控脱管:

一是假前摸情况。对于符合请假条件要求外出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其进行谈话,掌握思想动态,然后作出是否可以外出的决定;

二是外出必交代。对于经批准即将外出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对其进行外出前教育,强调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提醒其在外期间必须时刻记得自己的身份,按时向司法所联系汇报;

三是期间需联系。外出期间,矫正对象必须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每月寄一份思想汇报,使司法所随时知道社区矫正对象在哪里、在做什么、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同时,监管工作跟上,通过发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他们,要遵守暂住地的规章制度,防止在外出期间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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