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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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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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呢?,,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3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303人看过

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呢?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经营活动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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