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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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多,法律来评说//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3月09日|分类:医疗纠纷 |265人看过

医患纠纷多,法律来评说

   

   原告胡某之母陈某因与被告县某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到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争议事实,认为某医院对原告胡某(出生于2000年8月,由该医院负责接生)的缺血缺氧性脑瘫负有过错责任,判令被告某医院赔偿原告胡某残疾人生活补助费42720元、鉴定费5000元,共计47720元的80%,计币38176元(品除被告已付鉴定费1000元,实际赔偿37176元),并赔偿原告护理费每年1248元的 80%,计币998元,按年支付,支付到原告不需要护理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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