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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标准和计算公式/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6年03月03日|分类:工伤赔偿 |476人看过

工伤护理费标准和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的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其计算方法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又有不同。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例如:赵某在一家化工厂工作,在2004年一次工伤事故中,赵某高位截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终日卧床,饮食起居都靠妻子照顾。其所在的城市为我国中部某不发达地区一县级市,该地区2003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800元/月,这样,赵某所能获得的护理费赔偿额为:

护理费赔偿额=800元/月×50%=400元/月

也就是说,赵某每月可获得400月的护理赔偿额。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例如:廖某为某钢铁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失去左腿,且造成脑震荡后遗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平时大部分行动都由老母亲照料,其所在地区为我国东部沿海某省会城市,人均收入水平较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元/月。这样,廖某每月所能获得的护理费赔偿金额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1200元/月×40%=480元/月

也就是说,廖某每月可获得480元的护理费赔偿额。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例如:温某为某水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失去左臂,给几十年来习惯了右手的他的日常生活起居带来极大不便,在一段时间内部分生活需要家人的照顾,其所在地区为我国西部某省会城市,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元/月,这样,温某每月所能获得的护理费赔偿额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500元/月×30%=150元/月

也就是说,温某每月可获得150元的护理费赔偿额。

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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