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违法犯罪 争当优秀学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下午,借此良机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题为《远离违法犯罪,争当优秀学生》的法制课。若讲得不好的或者是讲错了的,敬请在座的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批评指正。下面我们从什么是违法犯罪?为何远离违法犯罪?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一、 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行为老师违法行为。例如:吸食毒品、聚众赌博、偷窃、骗取、抢夺少量的公私财物,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用语言、信件威胁他人,酗酒闹事,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理原则是视其所违法的情节,可以予以警告、罚款、拘留、劳教等处罚。
同学们: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今天就坐的都是在校高中学生,很多还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法,我国《刑法》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同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同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2004年夏天的案例:王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自己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王某说:“我们现在没有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王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王某带李某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王某等人抓获。到了9月1号,王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学校开学的日子,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法律他就要受到处罚。
我们在认同现代网络发展是人类科技进步的标志同时,不得不重视当前不健康网络给青少年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结果。曾被公安部A级通辑的云南大学生马家爵,就是曾在读中学时开始上网,平时很少和同学沟通,形成孤僻性格,受一些色情和恐怖片的影响,为了一点小事他就可以把宿舍的大学同学全部杀害,虽然马家爵很快被公安机关抓捕,但这一案件给我们的思考太多。以上所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应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在放学后、假期中,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好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犯罪的道路。举一个离我们最近的例子吧,2005年4月1日,某县黄琅镇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县公安机关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从其家人口中了解到这三个孩子平时长期逗留于网吧、游戏厅、舞厅等场所,长时间逃学、不归家,与一些所谓的地皮、街霸混在一起,并从嫌疑人口中了解到他们平常从电视、网络上接收了大量杀人等方面的犯罪信息,并开始幻想自己有一天能成为这样的“英雄“,觉得杀人一定是一件很刺激、新鲜的事情,案发当晚这三人在受害人家中只有母女二人,便一时兴起杀人的念头,即时电视、网络中各种杀人情节在脑海中不断闪现,于是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其母用刀割颈而死,而那年仅3岁的小女儿则是被人捆住双手、用袜子堵住嘴活活掐死。被抓获后,三人后悔不已,说没有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但实已酿成大错,后悔何用?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但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危险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知识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讲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新生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做到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立、自强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工,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文化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要勇于正当防卫,及时逃脱并向公安机关、学校或家长报案,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勇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怕的问题,同学们要认真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接受科学教育为主的健康信息,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荣辱观,养成积极上进、勤奋好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把全部精力放到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体现人生价值争当优秀学生,实现远大理想。其中,我想强调几点,就是在追寻理想的过程中,要注意充分相信自己敢于行为是成功的前提,一是挣脱怯弱的心理;二是从平凡的机会中寻找机会,创造奇迹;三是善于拓展广泛的人际关系,赢取更多机会,只有广泛接触不同类型的人,才会给你带来不同角度看问题的启发,也才会给你带来新奇的保创意和更多的机会。
同学们,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国家在进步,人民在富强,我们雷波也迎来了世界级巨型水电工程,这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将抢劫雷波跨越式的发展。服务溪洛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建设新雷波需要我们共同奉献。我们身边机会很多,我们的前途无限美好。只要我们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努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把握眼前的每一个机遇,充分相信自己的能力,勇于实践锻炼,找准努力方向,我们的人生一定会充满希望,我们一定能获得更多的收获,取得更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