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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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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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年人是否可以讲条件???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237人看过

赡养老年人是否可以讲条件?

  答:根据我国的国情,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因此,按法律规定,子女必须依法承担赡养和扶助父母的义务。如果子女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直接向子女索要赡养费,也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说服子女给付。父母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帮助索要赡养费。成年子女有能力却不赡养老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受刑事制裁。

  在现实生活中,子女如果认为父母偏心的,在给付父母赡养费时往往产生所谓的不平衡心理。要是父母有家产的话,那么这一矛盾更为突出,一些子女往往以家产分配不公为由而拒绝支付老人的赡养费,这都是不对的。因为赡养父母不是还债,而是法律根据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规定的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不管父母是否有财产,是否分给子女财产,子女都应当依法赡养父母。没有分到家产,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的理由,更不能对父母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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