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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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分得财产并且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227人看过

男女双方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分得财产并且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为此,该方可以提起诉讼程序,依法实现自己的维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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