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286人看过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0条第1、2款的规定,犯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处理侵占罪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侵占罪的数额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占罪。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未予明确。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普遍比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对盗窃罪的数额较数额巨大规定了一个浮动的数额,授权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浮动数额范围内制定具体数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盗窃罪数额较大规定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二)、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

  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刑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学者们的观点也不相一致。目前,被司法机关接受的是周道鸾、张军的观点,认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侵占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以上并具有以下情节:

  第一,侵占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第二,侵占他人重要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

   第三,侵占他人财物行为引起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劝阻仍拒不交出财物;

  第四,将侵占财物肆意挥霍,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

  第五,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仅是决定侵占罪处罚轻重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标准。

  因此在处罚侵占罪时,既要坚持以侵占罪数额为主要依据,又不忽视其他情节因素,如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手段、方法等,才能真正贯彻好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