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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蛇吓同学玩笑酿悲剧 被告人赔偿损失。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01日|分类:人身损害 |706人看过

死蛇吓同学玩笑酿悲剧 被告人赔偿损失

  县法院西岗法庭审结了一起因同学间开玩笑而引发的赔偿案,被告王某及其所在的桥盟乡一中被判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一万六千余元。

  2002年4月,淇县桥盟乡一中的几名学生在操场上发现一条死蛇。原告杨某将蛇扔到了同学王某的面前,王某拾起蛇后将蛇挂到了杨某的脖子上,这一举动使杨某精神受到刺激。杨某先后到该县精神病院、省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1万元,后被鉴定患了精神分裂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的行为是造成原告精神分裂的诱因,被告桥盟乡一中疏于管理,负有失察看管责任,因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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