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每人五六千元,能否入刑
[案例]
柳女士和几个乡下女孩,去年七月高中毕业,毕业后随即来到城里在一餐饮店作上了服务员。因为工作时间长,每天八点到晚上十一点,工资低,又不能按月开,来年大家都不想在个饭店干了。老板怕她们来年不来,在结算工资时,每人每月只给她们开了五百元,说余下的来年来上工时开。她们不同意,要上告。老板叫劲:就欠你们每人五六千元,我就不信,你们还能把我送进监狱咋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究竟多大数额才能入刑?
《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