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班的,对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日工资应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法定工作天数进行计算.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的规定,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为21.5天。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班的,对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日工资应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法定工作天数进行计算.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的规定,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为2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