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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及处罚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643人看过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虚构的事实,是指根本就没有发生或者没有事实根据的事实。

隐瞒真相,是指将真实情况隐去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所有人财产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行为人有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2、行为人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是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欺骗财物所有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而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诈骗罪,刑法规定:

一、数额较大,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的规定是:

一、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千元至四千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二、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

三、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

对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本地区具体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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