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还没到单位,收到助理扫描发给我一份新收到的判决。“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为了这个结果,太不容易了,所以必须写下文字记录一下。
两个月前,当事人找到我,带着其收到了法院传票,原告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请求被告(当事人)因未申报工伤导致的损失约50万元。
再看被告,什么证据都没了。因为事情发生在两年前,证据材料都没保存好。
本来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要求就很严格,现在有什么证据都没,这案子怎么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我也直言当事人,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当活马医也得医啊!于是我让当事人把所有跟案件只要有一点点关系的材料、信息全部找出来,把经历的事实事无巨细地向我描述,只要能记得的有用没用的全部说出来。
于是我梳理了满满5页的案件事实记录,收集了一百多页有用没用的证据。最后围绕事实,经过反复论证,不放过证据的任何一个细节。加之研究法律规定,检索案例等,提取了二十多页虽不能直接证明事实,但是跟待证事实有关联的证据。
有了这些点滴的证据,经过几轮严谨的推敲和论证,案件多少有点胜算了,乐观估计也胜算也不过一半一半吧,总好过最开始时的“死马当活马医”。
虽然走进法庭时我心里还是忐忑的,但是因为庭前研究透彻、准备充分,庭上发挥极佳!所以开完庭,我心里开始松口气了。
直到今天收到判决,我直到这一仗我们完整打赢了。
下一篇
“买卖不破租赁”一定是承租人的制胜法宝么?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