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江苏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继泽主任和孟祥聪的要请,在向天律所会议室与来自律所的律师交流刑辩。因为没有准备,到底要讲什么,仓促之间,简单捋了一下思路,干脆就讲讲我的刑辩之路吧。执业二十一年来,我是如何一步一步艰难向前走的,我的辩护思路,辩护体系是怎么逐步建立起来的,我想,讲一讲这个,也许能给大家一个触动,一个能触动他们热爱刑辩,并对他们今后的辩护有所提示,有所帮助。
我开始讲我刑辩思维和体系的形成:刚开始做刑事案件的时候,我认为刑事辩护就是庭审当中发表辩论意见最精彩最有效果。所以,2022年漳州第一起黑社会案件中,我为其中一个被告人辩护,发表了辩论意见的时候,因为大大超过审判长指定的时间,被多次打断,但我依旧坚持发表完,在发表完辩护意见时,全场掌声雷动,来自旁听席的和辩护席上的律师,都给我掌声。这是我执业21年来唯一一次在法庭上获得掌声。
但是,在2009年我获得第二个无罪判决之后,我发现,每次发表辩论意见的时候,总会被打断,被要求简单点,不要重复。在多次被告知要简单发表意见,以书面意见替代当庭发表意见。而且,每次遇到发表辩论意见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是临近下班时间,合议庭组成人员都已经没有心思听取意见了,即便我的辩论意见再精彩,他们也基本上很难听得进去。
我不由得深思,我要如何破解这一窘境。直到2017年参加庭立方的培训之后,我恍然大悟,原来还有一个环节,就是庭审举证质证环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68条(现行解释)规定,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应当一证一质。单独举证,充分听取质证意见。所以,我的辩护重点,从庭审辩论逐步向前移,在举证质证阶段,充分质证。然后,在庭审辩论时,尽量简洁明了,质证意见充分发表过的,就简单带过。辩护重心前置,取得很不错的效果。
但是后来发现,许多时候,我们对定罪量刑的证据的三性有异议,但如何证明它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有问题呢?这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在庭审发问环节,向被告人的发问,向出庭接受询问的侦查人员,向出庭的鉴定人发问,也是一种很好的破解控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方式。于是,我又仔细学习了如何通过庭审发问的方式,结合举证质证,最后通过庭审辩论将辩护观点阐述出来,起到很好的庭审效果。
如何能做好发问、质证呢?只有通过充分的阅卷、会见,才能做好庭审发问和庭审举证质证,最后画龙点睛一般发表辩论意见。
2018年,我的辩护体系基本上就是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总结出自己的刑事辩护体系,就是“刑事辩护就是一套组合拳”,就是通过充分阅卷和会见,完善庭审发问庭审质证庭审辩论,以实现最终的辩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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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刑辩之路之审前辩护实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