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两名合伙律师因经济纠纷斗殴住院。有些律师确实对金钱太过执着,合伙人之间,即便有经济纠纷,也没有必要像那些法盲一样暴力解决。
这下,两人都都没有生命危险,但都身负重伤。从这则消息上看,有人使用了器械。
到底多大的纠纷,才引得两个律师所的合伙人能大打出手,还使用了器械?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相信他们不会用特别残忍的手段,所以量刑应当在三到十年这个期间。因为互殴,双方如果都有过错,且伤情在重伤二级,则刑期应该在五年以下。当然,假如一方伤情更重,达到重伤一级,并且有两处轻伤以上,则对方可能量刑在五年或者五年以上。
两个人互殴的结果,两人都会被定罪科刑。除了身体受到伤害,经济上也会受到损失。我不知道,这两名律师所支付的医药费有多少,但从消息上看,应该不是小数目,甚至可能造成终生残疾。
再者,因为两人都被定罪科刑,而且是故意犯罪,两个人的律师执业证都会被吊销,不能在以律师身份执业。这个损失,相信会大大超过他们纠纷的损失。
甚至,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律师执业证被吊销之后,他们的家庭,父母妻子子女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仔细看看律所的分分合合,绝大多数根源是经济。我敢说,像我这样对经济这么不计较的律师不多。
现实生活中,很多律师也是贪小便宜,锱铢必较。或者为了争夺案源,或者为了计较成本。为了经济利益,他们心里只有利益,甚至见利忘义,不懂感恩,不知好歹,甚至连职业道德都会抛之脑外。
不由得想起某些当事人,在委托时,恨不得承诺砸锅卖铁,也要感谢。一旦成功获得不起诉,或者公安不移送审查起诉,却又认为案件没有到法院为由,要求律师退费。似乎律师不应尽力辩护,而应当让他们被起诉到法院,然后被判刑,才显得律师有提供辩护。
看到这则消息,我内心倍感孤独。不过,我想,不计较,对自己而言,至少不会惹出这样的是非,至少问心无愧,至少能睡安稳觉。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事。
千万别因为钱,将自己变成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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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当事人不值得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