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的第一起无罪案件,是四月底收到的,当事人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然后撤销立案。那是一起法律援助的案件,连续好几年都有成功的无罪辩护案例。
去年有一起不起诉案例,两罪都不起诉,让我颇为激动。去年对我的辩护业绩来说,是丰收的一年,公安撤案,不起诉的,加上解除强制措施满一年没有移送起诉的案件,有五个。
今年还有一个多月就要结束,只有一起成功的无罪辩护案件。今天这个不起诉决定的,是酌定不起诉,不是无罪,是有罪不起诉。
检察机关改变罪名,将轻罪改为更轻的罪,所以得以不起诉。这是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前面两个同案犯被起诉到法院。
这个案件,有一个需要总结的教训。
这个当事人是刚到一家单位上班。单位派他和同事一起办事,这位同事多次帮过自己。那天早上,同事开车接他一起去。上车后,同事说要当事人帮个忙。当事人虽然觉得不妥,但面子上过不去,按照同事要求,帮了忙。当事人怎么都想不到,他出于对同事的感恩,竟然把自己帮进看守所了。和他一起进去的,还有叫他帮忙的同事。
当事人被关进看守所之后,家属聘请了我。我去找办案单位交涉之后,终于取保了。这次可不是疑罪,而是求情辩护。原来希望在公安这边直接以“情节轻微”,作出撤销对我当事人立案的决定,但公安机关不同意。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我跟当事人说,这个案件是有罪,但情节轻微而不起诉,不是无罪。但这样的结果,对当事人而言,已经是最好的了。这个案件要记住一个教训:不是什么忙都可以帮的,明知道这个忙不能帮,不能碍于面子勉强自己帮忙。如果你不帮这个忙,并劝阻同事不要帮这个忙,那你才是真正的帮忙。
当事人说,哎,就是抹不开面子,而且虽然知道帮那个忙不妥,却不知道竟然是犯罪。
有些忙,是帮不得的。
去年还有一起也是出于感恩朋友,帮了朋友的忙,没想到因此犯了罪。那个案件,当事人被判了一年一个月。
有些忙是帮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