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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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王学明律师“打跑公诉人”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726人看过

在微信群看到一段视频,主题是王学明律师依法“打跑”至少七个无出庭手续的公诉人。看到这个视频,我在思考,王学明律师这样做的目的,以及这样做的意义,这样做是否妥当的问题。起初我想,公诉机关临时换人,肯定对案情了解不透,庭审肯定会破绽百出。对于一个有经验的辩护律师来说,正是“吊打”对手的好机会。王学明律师却偏偏放弃这个机会,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自己也没有了解案情,所以需要时间来了解?因为公诉人提交出庭手续,分分钟的事。对这个提出质疑,无非就是浪费时间。所以,我在群里对王学明律师的做法提出质疑。


但是,经过仔细思考,我发现我的思维还是太幼稚了点。


我暗自揣摩王学明律师的想法:如果允许公诉机关这样做,庭审就是流于形式法庭审理基本就是走过场。


假如辩护律师庭前没有提交委托手续,相信法庭绝不会允许辩护律师出庭辩护的。但为什么法庭却默许公诉机关这样做呢?很显然,法庭在这个问题上,对辩护人和公诉人的地位的极不平等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评价。


公诉机关为什么临时更换公诉人,而且不提交出庭手续?我想是不是公诉机关和法庭对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已经达成默契,所以公诉机关无论指派哪个公诉人出庭,无论这个公诉人是否了解这个案件的事实,结果是一样的。所以,公诉机关才会随意更换公诉人。


法庭原本就不应该允许无出庭手续的公诉人出庭,却一直惯着他们,只要他们庭后补手续即可。说明法庭也只是将庭审当成走秀的秀场,而不是将庭审当成还原事实真相的过程。所以,如果法庭允许公诉人这样做,这样的庭审,只是走过场。


要知道,这种允许没有出庭手续的公诉人出庭,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作为辩护律师,如何相信这样的法庭能够依法审理?如何相信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会依法得到保障?如何相信法庭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王学明律师当庭提出质疑,我想他是看到法庭审理可能会流于形式,只是走过场,案件得不到公正审理,以此提醒法庭要依法审理。


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假如连出庭手续没有提交就可以出庭代表公诉机关公诉,如何相信这样的审理审判是公平公正的呢?


解读王学明律师的做法,我从刚开始的质疑,到仔细思考之后的认同,我坚决支持王学明律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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