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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受损索赔,再次被立案,索赔征集中||谢保平律师团队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8月05日|分类:海关商检 |87人看过


日海智能因信息披露违规再次遭证监会立案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再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7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无论是普通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登记索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将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即只有提起诉讼的投资者才有可能获得赔偿。

日海智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002313日海智能,且在2022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4年8月2日之前买入002313日海智能,且在2024年8月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日海智能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谢保平律师团队建议受损投资者不要错过索赔机会,应及时联系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和登记。投资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投资损失证明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充分证明自己的损失。

日海智能违规依据:

2023年7月12日,日海智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18号)。

2023年12月5日,日海智能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9号)。

2024年1月2日,日海智能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

2024年8月2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7号)。

日海智能的案例再次提醒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持续关注,一旦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呼吁所有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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