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保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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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交易第三次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0日|分类:公司上市 |37人看过

浙江富润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4月20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1、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2024年4月16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预计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前后的营业收入约为7,29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000万元左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立案调查未结案的风险提示。2021年8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华夏”)、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成志”)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1.53%,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的风险提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 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意见尚不确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而在此之前,2023年10月27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浙江富润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以参加索赔:

1、202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600070 ST富润,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10月27日之前买入600070 ST富润,且在2023年10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浙江富润违规依据:

2023年10月27日,浙江富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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