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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潜股份索赔找谁,谢保平律师团队:提交一批索赔投资者立案材料

发布者:谢保平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2日|分类:招商引资 |85人看过

中潜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1月31日,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一批300526中潜股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中潜股份此前信披违法违规造成损失,而将其送上被告席,要求赔偿损失。

此前,中潜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2021年8月31日,中潜股份收到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决定书》〔2021〕13 号。经证监会查明:1、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3、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①关于“大唐存储也是国内少数掌握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公司”的描述,构成误导性陈述②关于“大唐存储近一年又一期亏损的主要原因”的回复,构成误导性陈述。证监会处罚落地后,遭到大批投资者索赔。

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2022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238万元至350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6,483万元至6,371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11,360万元至12,070万元,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1,019万元至11,708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潜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间买入300526中潜股份,且在2020年10月2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中潜股份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中潜股份违规依据: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中潜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调查字 20137)。

2021 年 5 月 28 日,中潜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6 号)。

2021 年 8 月 31 日,中潜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决定书》〔2021〕13 号。

 

中潜股份索赔办法: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股民可主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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