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杨泳仪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348661382@qq.com 00:00-23:00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随意处置扣押财物也会触犯刑法吗?|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法律解析

2026-08-15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6年08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85人看过举报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多发于民事执行、刑事办案的过程当中,不少当事人误以为财产属于自己便可以自行处理。该行为会妨害司法机关正常办案与执行工作,损害司法权威,导致生效裁判无法实际执行。

从构成要件来看,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清楚知道涉案财产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损毁的行为。如果对查封冻结状态不知情,误处置相关财物,则不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针对已经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毁。既包含已经被贴封条的实物,也包括被冻结的银行卡、股权等财产权益。构成本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例如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造成债权人重大损失等。

在认定该罪时,需要区分一般拒不执行行为和本罪。同时要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做好区分,本罪直接针对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特定财物;拒执罪更广,包含各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财产只是被行政机关查封扣押,并非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处置的,一般不适用本罪。

量刑方面,依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实务中,及时追回财产、弥补损失、认罪悔罪,对案件处理有较大的从轻作用。

杨泳仪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315058

  • 昨日访问量

    666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