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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贩卖毒品案件辩护律师 贩卖毒品判多久

2023-09-0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285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毒品犯罪分子在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过程中,为掩护犯罪而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案件屡有发生。特别是在广西、云南等边境地区,“枪毒合流”案件呈上升趋势。武装掩护毒品犯罪,不仅大大增加了执法机关查缉毒品犯罪的风险,也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并反映出犯罪分子较深的主观恶性和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因此,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节的,无论毒品数量多少,均应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贩毒人员携带枪支、弹药掩护毒品犯罪的案件。被告人莫进友贩卖少量毒品,却在实施毒品交易时随身携带枪支、弹药,并向追赶的公安人员开枪射击,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仍应认定为武装掩护贩卖毒品。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部分个人财产,体现了对武装掩护型毒品犯罪的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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