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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的经典辩护

发布者:孙玉芳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6年5月27日,当我再次收到新乡中院的刑事判决书时,激动的心连同手中的判决都在微微发抖。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终于改判了。

看守所里高某激动的掩面而泣,不停的向我鞠躬致谢望着她远去的背景,我合卷沉思,惆怅万千。36岁,原本正是风华正茂、大有作为的年纪,却要被禁锢在高墙铁网。十五年后,当她走出高墙时,有几个人能认出她呢?

高某诈骗案虽然是个法律援助案件,但该案却是我三十年执业生涯中倾注心血最大、触动最深、关注程度最高的案件之一。原因就是被告人太年轻,还有她身后那个一岁零四个月的小小身影……为了那个失去母亲的可怜小小人儿,二年来我努力奔走在法院与检察院之间,不敢有丝毫懈怠。最终不仅诈骗数额由最初认定的49090174万元减为3979.734162 万元,同时还多次与被告沟通,耐心细致为其释法解惑,明确指出其篡改标书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借款的行为就是诈骗,力劝其端正态度、认罪伏法。

功夫不负有心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豫 07 刑初 ** 号刑事判决书终于下来了,高某由原来的无期徒刑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案件圆满结束望着东方冉冉升起的太阳,我倍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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