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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残标准(八级)

发布者:曹培锏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5日|分类:交通事故 |761人看过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八级伤残标准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

2、不完全运动性失语;

3、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

4、尿崩症(中度);

5、一侧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又角歪斜;

6、单肢瘫(肌力4级以下);

7、非肢体瘫运动障碍(轻度);

8、一手大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9、一足全肌瘫(肌力3级以下);

10、阴茎器质性勃起障碍(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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