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培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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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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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耳廓损伤程度标准(重伤一级)

发布者:曹培锏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219人看过

 

面部、耳廓损伤程度标准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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