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简介
胡秀寒律师接受原告林某某委托,代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本案没有传统纸质借条,借贷关系主要依靠微信聊天记录、资金相关凭证予以佐证,被告还以身患疾病为由进行抗辩,试图延缓、推脱还款义务。
接受委托后,代理人完整梳理全部微信通讯记录、资金往来线索,固定借贷合意证据,厘清实际借款金额,向法院提交完整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信我方核心证据,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以及相应逾期利息,当事人债权得到司法确认与保护。
案情回顾
原、被告双方日常交往过程中,被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原告提出资金周转请求,分别以缴纳生活费用、偿还信用卡、缴纳保险费用等理由向原告借钱,在微信消息当中明确表达借款意向、作出还款承诺,提及待对外回款之后清偿全部欠款。 后续被告未能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方多次沟通催要,被告一方面承认欠款身份,另一方面以身患重病正在接受治疗、暂无还款能力为由,提出希望分期偿还,却始终没有实际落实还款。
原告起诉主张要求被告偿还全部借款以及逾期产生的利息。本案难点在于无书面借条,借贷合意全部来源于微信聊天记录,部分款项为现金交付,证据整理难度大,被告以生病作为抗辩理由。
控辩争议焦点:
1.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2.在缺少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实际借款本金金额应当如何认定;
3.被告身患疾病,是否能够免除或者推迟还款责任;
4.逾期利息应当否得到法院支持。
代理核心思路(胡秀寒律师代理要点)
一、完整固定微信电子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明确借贷合意
1.对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做完整公证、整理归档,提取被告多次主动开口借钱、说明借款用途、承诺到期还款的聊天原文。聊天记录可以证实:被告清楚知道是向原告借钱,并且主动承诺回款后予以归还,能够印证借贷合意真实存在。
2.梳理聊天记录当中被告自认身份的内容,确认本案被告就是实际的借款沟通人,消除主体身份争议。
二、结合取现记录、聊天内容,准确核算实际借款本金
本案部分借款属于现金交付,没有转账流水。代理人结合微信聊天内容、当事人取现凭证,逐项核对每一笔借款发生时间、金额、借款事由,剔除与借贷无关的消费支出,向法庭说明哪些属于真实出借资金,哪些不属于借款,请求法庭依法认定真实借款本金数额。
三、反驳被告以患病为由免除债务的抗辩
被告以身患疾病正在治疗,经济困难为由,要求延期、分期还款。代理人提出:生病、经济困难不属于法定免除债务的事由,仅可以协商还款方案,不能直接消灭还款义务;双方并未达成正式有效的分期还款协议,被告不能以此拒绝偿还全部借款,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四、主张依法支持逾期利息
依据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代理人提出,被告长期拖欠不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 标准计算逾期资金占用利息,维护原告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合法损失。
法院审理采信我方主要代理观点,依据微信聊天记录、资金凭证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确认实际借款本金,支持了符合法律规定部分的本金及利息诉求,对超出事实的其余诉请予以驳回。
裁判结果
1.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给付借款本金 52500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照对应时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
2.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3.案件诉讼费用按照双方责任进行分担,大部分诉讼费由败诉方被告承担。
本案实现核心诉讼目标,在没有借条,仅有微信聊天记录的条件下,法院完整确认债权,判决对方还本付息,为后续强制执行打下坚实裁判基础。
办案总结|胡秀寒律师办案感悟
1.民间借贷没有纸质借条,微信聊天记录是非常关键的证据。日常借钱尽量留存完整聊天记录,要体现 “借多少钱、用途是什么、什么时候还”,同时保存转账、取现凭证,现金借款风险相对更高。
2.债务人以生病、家庭困难、没钱等理由推脱还钱,不等于可以不用还钱。经济困难不是法定免责理由,债权人依然有权起诉,拿到生效判决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民间借贷案件要做好证据筛选,要区分哪些往来属于借款,哪些属于日常赠与、消费,不要把无关消费全部算作借款,否则该部分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4.拿到胜诉判决书只是第一步,如果对方依旧不还钱,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控财产、限高失信等手段实现回款。
胡秀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