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芳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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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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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被告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撤诉

发布者:吴芳菲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28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河源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法定代表人:谢某1。

  被告:江x安,男,身份证号码441××××××××××××410,住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芳菲,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河源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江x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河源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提交申请,撤回对被告江x安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河源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与被告江x安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江x安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源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x安的起诉。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25元,由河源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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