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班的时候受伤的,但公司没给我交社保,还能申请工伤吗?”
“已经鉴定为九级工伤,公司到底应该赔多少钱?”
“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除了工伤赔偿,还能不能要求二倍工资?”
这几个问题,是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经常会问的。
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代理过一起南京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劳动者遇到的情况就比较典型:
公司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后来在工作中骑车摔伤,被认定为工伤九级。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各项工伤待遇187020.87元。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已对劳动者姓名、公司名称、工作地点及其他可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作脱敏处理。
一、案件情况:上班骑车摔伤,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
陈某于2020年11月入职南京某物流公司承接的配送站点,从事骑手配送工作。入职以后,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陈某办理社会保险。2021年3月复工后,陈某升任站点站长。
一个月后,陈某在工作过程中骑车摔倒受伤。医院诊断为左侧锁骨粉碎性骨折、多根肋骨骨折、创伤性血气胸、肺挫伤等,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此后,陈某申请工伤认定。
2022年9月,相关人社部门认定陈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同年12月,经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陈某构成九级伤残。
工伤认定下来以后,接下来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公司连社保都没交,九级工伤的这些钱,到底找谁赔?
二、公司没交社保,发生工伤还能赔吗?
可以依法主张。
这是发生工伤以后,劳动者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员工发生工伤以后就没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没交工伤保险,是公司的问题,不能因此把工伤损失全部推给劳动者。
本案中,法院查明,陈某与某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陈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因此法院认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
所以,如果正在搜索“公司没交社保工伤怎么办”“南京工伤律师”或者“南京工伤律所”,首先不要因为自己没有社保缴费记录,就认为工伤没有办法处理。
能不能认定工伤,与公司有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三、九级工伤能赔多少钱?先看具体有哪些赔偿项目
很多劳动者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后,第一反应都是:
九级工伤到底能赔多少钱?
其实九级工伤并不存在一个所有人都一样的固定赔偿金额。
因为除了伤残等级以外,还涉及本人工资、实际医疗费用、住院时间、停工留薪期、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等情况。
本案中,陈某提出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
陈某最初主张的工伤待遇合计约22.48万元,另外还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6925元。
法院最终没有按照一个总数直接处理,而是逐项审核。
1、医疗费:48801.87元
陈某提交了急诊病历、诊断证明、住院病案、手术记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医疗费发票以及费用明细等证据。
其实际医疗费用接近5.3万元。经核算,法院最终支持医疗费48801.87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对工伤医疗待遇作出了相应规定。
这也是为什么工伤发生以后,医疗资料不要随手丢。医疗费发票是一部分,病历、诊断证明、手术记录、费用明细、出院记录同样重要。
2、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387.5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本人工资。
本案中,法院认定陈某平均工资为4487.5元/月,因此:4487.5元×9个月=40387.5元。法院最终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387.5元。
所以,“九级工伤能赔多少钱”,不能只看“九级”两个字。同样是九级工伤,本人工资不同,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一项就可能存在明显差异。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75000元
本案劳动关系解除后,还涉及两笔比较重要的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00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000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劳动关系终止、解除情形下,可以依法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本案判决依据当时适用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对上述两项费用予以支持。
需要特别说明:本文介绍的是该案判决时适用的计算标准。工伤待遇政策可能调整,2026年在南京处理新的工伤案件,应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江苏现行待遇标准重新核算,不能直接照搬本案金额。
四、高瞻律师代理重点:工伤赔偿不能只算一个总数
工伤案件有一个特点:
劳动者往往知道自己“应该拿赔偿”,但到底有几笔钱、每一笔怎么算、需要什么证据,并不清楚。
从本案的诉讼请求、证据以及法院最终认定来看,代理过程中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把工伤待遇逐项拆开,再分别解决计算依据和证据问题。
l医疗费,要有医疗记录和票据;
l护理费,要证明费用确实发生;
l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确定伤残等级和工资标准;
l停工留薪期工资,要结合治疗情况和相应材料;
l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还涉及伤残等级以及劳动关系的处理情况。
本案中,仅护理费一项,陈某就提交了护理费发票和转账记录。法院认定费用实际发生且处于合理范围,最终支持1584元。
还有一个细节很有代表性。公司曾称已经向陈某支付18000元。陈某只认可其中2000元,即受伤住院当天公司支付的医院押金。剩余16000元,公司没有拿出证据。
最终,法院只扣除了有证据证明的2000元,对另外16000元没有采信。劳动争议最后还是要落到证据上。公司说“钱已经给过了”,和法院认定“这笔钱确实支付过”,不是一回事。
五、为什么要求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法院只支持5个月?
这是本案特别值得劳动者注意的地方。
陈某最初按照12个月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主张53850元。最后法院只支持了:5个月,22437.5元。为什么?
陈某提交的医疗材料中,一份诊断证明记载建议休息3个月,另一份记载建议休息2周。法院结合陈某实际住院、治疗以及医院建议休息等情况,最终酌定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
这里有一个劳动者很容易产生的误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不等于“只要发生工伤,就一定可以拿12个月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具体能够支持多长时间,仍然需要结合伤情和相关证据判断。
因此,工伤治疗过程中每一次复诊产生的:病历、诊断证明、建议休息时间、复查记录最好都保存下来。后面真正发生争议的时候,可能差的就是几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
六、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为什么后面的二倍工资没有支持?
本案还有一个很有价值的问题。
公司从陈某入职以后一直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前,陈某已经通过另一起案件,获得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3831元。
本案中,陈某继续要求公司支付2021年5月至10月的二倍工资差额。法院没有支持。
法院认为,这段时间已经处于陈某发生工伤后的治疗、恢复阶段,陈某没有返岗。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法院认为该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不能归责于公司,而且后期双方以实际行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因此没有支持这一阶段的二倍工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但需要注意:
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不等于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直接按照11个月主张二倍工资。尤其本案判决作出于2024年。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经进一步规定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责任的相关情形。
因此,现在处理新的南京劳动仲裁案件,应当根据实际用工状态、未签合同原因、具体主张期间以及现行司法解释重新判断。
七、法院最终判赔187020.87元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确认公司应向陈某支付:
医疗费:48801.87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810元
护理费:158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387.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00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000元
停工留薪期工资:22437.5元
合计:189020.87元。
扣除公司此前已经支付的2000元后,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向陈某支付:187020.87元
其余诉讼请求依法驳回。
八、南京工伤律师解答:这个案例可以说明三个常见问题
1. 公司没交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不等于不能认定工伤。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劳动者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没有参加的,相应工伤待遇依法处理。
如果公司同时没有签劳动合同,还可能需要先解决劳动关系证明问题。
2. 南京九级工伤一般能赔多少钱?
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九级工伤劳动者的固定数字。
九级伤残只是计算工伤待遇的重要条件之一。
具体金额还与本人工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用、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以及当地现行工伤待遇标准有关。
本案最终判赔18.7万元,是根据本案事实以及当时适用标准计算出来的,不能直接作为其他九级工伤案件的赔偿金额。
3. 南京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吗?
具体要看争议内容。
本案中,陈某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程序终结后,又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存在争议,往往会涉及劳动仲裁及后续诉讼程序。
所以,劳动者寻找南京工伤律师或者南京工伤律所时,除了问“能赔多少钱”,还要先把自己的案件目前处于哪个阶段弄清楚:
l是还没有确认劳动关系?
l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
l已经认定工伤,准备做劳动能力鉴定?
l还是伤残等级已经下来,公司拒绝支付工伤待遇?
所处阶段不同,接下来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
九、高瞻劳动律师团队对个人劳动者的提醒
如果在南京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尤其遇到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受伤以后一直拖着不处理,建议先做好下面几件事。
第一,没有劳动合同,先保存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工资转账、工作群聊天记录、考勤记录、排班记录、派单记录、工作证、工作服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接受公司管理、实际提供劳动的材料,都不要随意删除。
对骑手、物流配送人员、建筑工人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来说,有时候工伤案件第一步争议的并不是赔多少钱,而是和谁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公司没交社保,不要因此放弃申请工伤。
没有工伤保险,是公司的用工问题。
劳动者发生事故以后,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考虑申请工伤认定,而不是一直等公司“内部处理”。
第三,医疗材料要连续保存。
发票要留,病历也要留。尤其是诊断证明、医生建议休息时间和复查记录,可能直接影响停工留薪期的认定。
本案劳动者主张12个月,法院最终只支持5个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第四,不要只听公司报一个“工伤打包价”。
工伤赔偿通常由多个项目组成。
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符合条件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有各的计算依据。
先把自己依法可以主张哪些项目算清楚,再判断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是否合理。如果公司一直以“老板还没批”“过几天再处理”“先回家养伤”为由拖延,也不要无限期等待。
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程序都有相应的期限要求,时间拖得越久,有些证据也越难补。
在南京遇到工伤赔偿、公司未缴社保、存在欠薪、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辞退、调岗降薪、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建议尽早咨询律师,及时固定证据,避免错过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相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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