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毓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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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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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作者:唐毓瑞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0次举报

一、定金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主债合同无效的,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

3、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

4、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

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什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虽然被确认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在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在实务中,劳动合同无效更多地体现为部分无效。


唐毓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西律师协会会员,广西都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长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业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河池
  • 执业单位:广西都维律师事务所(都安县)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1220********0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