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毓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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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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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有效吗

作者:唐毓瑞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0次举报

一、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有效吗

1、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一般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因为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所以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二、民法典房屋买卖行使的是什么权

1、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行使的是房屋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是房屋物权的一部分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唐毓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西律师协会会员,广西都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长期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业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河池
  • 执业单位:广西都维律师事务所(都安县)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1220********0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