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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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案例之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李丹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346人看过

婚姻家事案例之婚内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杨某(女)与朱某(男)于1999年结婚后双方出现矛盾,逐渐发展到互不干涉、互不交流。后杨某搬回父母家居住,两人之间多次协商离婚事项未果。2013年初,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同年5月,法院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但杨某在庭审中发现朱某未经其同意将存在朱某名下的银行存款94万元提取转移。朱某无法说明钱款的合理去向,明显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杨某起诉要求在与朱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上述财产,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律师分析: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允许分割共同财产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以上情形就是法律允许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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