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春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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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流水高达 320 余万元-东莞康春苗律师非法经营罪成功辩护案例

发布者:康春苗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9人看过 举报

2026-08-26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办理地点为东莞市,当事人温某某因无证经营专项管控品类业务,被东莞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侦查机关初步核查温某某经营流水高达 320 余万元,认定其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管理规定,属于非法经营 “情节严重”,依法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家属紧急委托东莞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康春苗介入处理。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与温某某面谈核实案情,通过多次会见案件基础事实:温某某属于个体散户经营,无团队、无规模化运作,经营时间较短;侦查机关统计的流水包含大量正常退货、作废订单、重复记账及与本案无关的往来资金。当事人主观上仅认为属于普通违规经营,不清楚已触及刑事犯罪,系初犯、无任何前科,归案后主动配合调查,愿意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悔罪。

二、四大维度核心争议焦点

律师通过完整阅卷、梳理全部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笔录材料,从事实、证据、法律、程序四个维度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点:

1、事实争议:侦查机关笼统累加全部交易流水,未区分合法交易、作废订单、重复统计金额,无法精准认定真实非法经营数额;同时当事人无规模化、职业化经营特征,社会危害性较低。

2、证据争议:在案流水数据未经逐笔核验,部分交易无对应的货物记录、交易凭证佐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全部流水均属于刑事意义上的非法经营数额。

3、法律争议: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模糊,当事人行为属于行政违规还是刑事非法经营存疑;即便构成犯罪,是否直接达到 “情节严重” 的加重量刑标准,存在重大法律适用争议。

4、程序争议:部分电子数据提取、统计流程存在瑕疵,统计口径未告知当事人,数据核对程序不完善,依法不能直接作为精准定案数额依据。

三、律师辩护思路与办案实操

东莞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康春苗结合本案争议焦点,制定降数额、降情节、轻判化的精细化罪轻辩护方案,全程分阶段落地实操。

侦查阶段,重点规避不利供述,稳定当事人笔录心态,告知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规则,防止当事人自认不利事实。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指出本案流水统计存在重复、虚高、混同合法交易的问题,申请重新核定涉案金额。

审查起诉阶段是本案核心突破阶段。律师逐笔核对 3000 余条银行流水、交易账单、订单记录,逐条剔除退货退款、亲友往来、重复累计、未实际履约订单,最终成功核减虚高流水近 180 万元,将有效涉案金额大幅降低。同时检索东莞本地同类判例,提交类案参考、数额核对明细、退赃预案、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材料,向检察院论证当事人经营规模小、持续时间短、无违法前科、社会危害性低,请求不予认定 “情节严重”。

庭审阶段,重点针对控方证据瑕疵展开质证,阐明侦查统计口径不严谨、全案证据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定案标准。同时完整呈现当事人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观认知偏差、无再犯风险等全部从宽情节,请求法院适用从轻量刑,降低刑罚档位。

四、最终判决结果

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核心辩护观点。法院最终认定:温某某构成非法经营罪,但采纳辩护人关于剔除无效流水、核减涉案金额、不予认定情节严重的辩护意见,将涉案金额依法重新核定,排除加重处罚情节。

综合考量当事人系初犯、坦白、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经营规模较小、社会危害性低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最终判决:温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对比公安机关初期预判五年以上重刑,本案通过精细化数额核减、证据质证、法律适用辩护,成功实现跨档位大幅轻判,彻底改变案件重刑走向,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办案小结

非法经营罪案件的核心辩护关键点,在于数额精准认定、情节是否升格、行刑边界区分。司法实务中,侦查机关往往笼统统计全部流水,极易造成涉案金额虚高。东莞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康春苗提示:此类案件并非流水多少就一定判多重,通过专业逐笔核减、打掉无效数额、否定加重情节,是实现大幅轻判的核心突破口,也是东莞本地非法经营案件最有效的辩护路径。


康春苗,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 21 年刑事辩护专职执业经验,深耕东莞凤岗及临深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9200911337790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公司犯罪
广东康邦律师事务所
14419200911337790 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