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加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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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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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故意杀人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发布者:潘加敏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35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述:本律师为本案被告故意杀人一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部分辩护人及民事部分委托代理人。被告父母和邻居发生口舌之争后发生抓扯,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咬伤被告的母亲,其母通知被告到场处理,被告到场看到母亲受伤的惨状后回家取来杀猪刀在现场胡乱砍刺对方三人,在对方二人倒地后用石块猛砸其头部,进行反复追打等行为,最终致使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二人轻伤。事件发生后苟某在途中碰到警察表示自己伤了人进行自首。

案件点评:1.本案被告表示其没有杀人故意,仅仅为了恐吓对方,综合考虑后律师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为罪名进行罪轻辩护,开庭前与法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法官表示案件性质非常恶劣,主观意向非常明确,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非常大,虽然存在自首情节但不足以支撑判处其死缓;

2.在我方请求以及法院同意主持调解的情况下,与受害方积极沟通处理,在庭前以及庭后表明了立场,虽然没有取得受害方的谅解但也让合议庭成员看到了我方的诚心和被告构成自首,愿意接受处罚,诚心悔过的决心。调解、认错这一点在刑事案件中并非是无关紧要的,反而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基本被定型的案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亦是本案被告争取到死缓的重要原因之一;

3.因邻里纠纷发生的刑事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要求,应当综合案件实际,慎重适用死刑,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一般不宜判死立执;

4.附带民事部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这两大项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没有的,原告方即使提出此项也无法得到支持。

建议:由于刑事案件经历了漫长的侦查、审查起诉的过程,大多案件事实、证据都已被掌握并定型,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没有工作可做,更不意味着律师的作用微乎其微。在刑事案件中,好的律师结合案件情况,采取适宜诉讼策略可以最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达到保命、减轻刑罚、判处缓刑甚至免除处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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