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清华律师

  • 执业资质:1371020**********

  • 执业机构: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身损害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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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债务人如何狡辩,看律师一语中的理清基础法律关系

发布者:梁清华律师|时间:2016年05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617人看过

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梁清华律师

在与大城市相比,威海算不得大,算不得强,但是土生土长的威海人在年过50的时候,手中多少都会有些积蓄。如何利用这些积蓄创造更大的财富,一直困扰着这些威海人。在现如今伴随着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多元化投资带来的风险也是与日俱增。今天,梁清华律师就以刚刚办结的一则案例来和大家分享,希望大家从中能够得到一些警示。

苗大爷今年59岁,土生土长的威海人,早先也没有多少积蓄,但是随着农村拆迁的兴起,苗大爷兜里的钞票也日渐厚实起来。小孙凭借着自己也是威海本地人的优势,外加自己的门道稍微多一些,于是就对外大肆宣扬,如果有闲钱可以放在他那儿,他可以让钱生钱。苗大爷听后很是心动,于是就将自己的20万元拆迁款交付给小孙。而实际呢,大家可以想象,小孙无非就是将多处汇集来的钱转借给其他人,从中赚取高额利息,然后再将利息分给诸如苗大爷等人。但是好景不长,随着小孙下家偿还借款的不给力,小孙的雪球也滚不动了。这时候,苗大爷的20万元就貌似回款无望啦。

在此情况下,苗大爷找到梁清华律师进行咨询,希望律师能够给出建议助其收回借款。梁清华律师了解到情况之后,认为该案宜简单处理,苗大爷切不可认可自己明知小孙将钱转借他人的事实。趁着纠纷端倪刚刚显露,梁律师建议苗大爷先找到小孙以催其还款为由,要求小孙出具书面借条,当然借条内容只要小孙认可自己借款的事实即可。在梁律师的建议下,苗大爷终于取得了小孙的亲笔借条。在拿到借条不久,苗大爷委托律师将小孙诉至法院。尽管庭审中,小孙狡辩自己并非实际借款人和使用人,还款责任应由实际借款人和还款人承担,但鉴于借条的存在,最终法院支持了苗大爷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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