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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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危爆重罪二审翻盘!达州万源李显诗律师辩护成功,案件发回重审

作者:李显诗律师时间:2026年07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次举报
2026-07-31

一、案情简介

1. 案件基础背景

两名川东乡村原村支书、村主任,为村内集体道路修建工程,未经正规爆破资质渠道获取、运输爆炸物品,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诉机关以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对二人作出实刑判决,两名村干部均不服一审结果,共同提起刑事上诉,核心上诉理由统一:涉案爆炸物全部用于村内公益修路,不存在牟利目的,属于初犯、全程认罪悔罪,无任何安全事故、未造成社会危害,请求二审改判缓刑、从轻量刑。

2. 本案核心刑事难点

  1. 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属于刑法重罪,司法实践量刑普遍偏重,公益修路用途能否大幅从轻缺乏明确裁判尺度;

  2. 一审案卷证据链条存在漏洞,部分事实认定模糊,直接影响量刑基准;

  3. 基层村干部履职涉刑,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如何区分认定;

  4. 能否挖掘案件事实瑕疵,推动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基层法院重新审理;

  5. 区分 “牟利型危爆犯罪” 与 “乡村公益生产刚需危爆行为” 两类案件裁判标准。

二、办案经过(重点突出达州万源李显诗律师核心辩护作用)

1. 当事人二审紧急委托,制定存疑 + 从轻双重辩护策略

原审村主任收到一审实刑判决后,深知该案量刑较重,一旦维持将留下终身案底、彻底丧失公职相关全部权益,经本地同行推荐,专程委托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李显诗律师担任二审专属辩护人。接手案件后,达州万源李显诗律师完整通读全部侦查卷宗、一审庭审笔录、判决书,锁定两大核心二审辩护突破口:第一,全面梳理案卷证据缺陷,论证本案部分事实不清、关键证据不足,符合刑诉法二审发回重审法定情形;第二,结合最高法危爆犯罪专项司法解释,重点阐述当事人公益修路、无牟利、无危害、认罪悔罪四大从轻情节。

2. 细致阅卷深挖证据瑕疵,形成书面完整辩护意见

李显诗律师逐页核对公安讯问笔录、爆炸物数量鉴定、交易流转记录、村内修路佐证材料,找出多处一审未查清事实:

  1. 涉案爆炸物实际使用数量、剩余存放物品核对记录缺失,上下游交易人员证言存在矛盾;

  2. 集体修路工程审批、村民集体议事记录取证不全,公益用途完整佐证链条断裂;

  3. 未充分区分两名村干部各自参与程度、主次作用,一审统一量刑缺乏事实支撑。同时检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司法解释,专门引用 “筑路等正常生产需要,无严重危害、确有悔改可从轻” 专项规定,形成上万字书面二审辩护词提交达州中院合议庭。

3. 二审书面辩护精准发力,直击一审事实认定短板

本案二审法院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后决定不开庭审理,达州万源李显诗律师全程书面沟通合议庭,重点陈述两大核心辩护观点:

  1. 一审对涉案爆炸物流转全过程、实际消耗数量、集体修路项目完整背景核查不清,关键证人证言、书证存在缺失,案件基础事实存疑,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 当事人系基层村干部,获取爆炸物纯粹为全村公益道路建设,未从中赚取一分钱利润,全程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主动坦白,案发后无任何爆炸安全事故,社会危害性极低,一审未充分考量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量刑偏重。整套辩护意见事实、法条、同类判例三重支撑,合议庭完整采纳李显诗律师辩护观点。

三、案件结果

  1.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采纳达州万源李显诗律师全部核心辩护意见,认定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 依法作出终审刑事裁定:撤销一审全部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原基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 两名上诉人一审实刑判决全部失效,案件回到一审程序重新全面核查事实、认定量刑,当事人获得重新从轻审理机会;

  4. 为后续从轻处罚、争取缓刑奠定关键司法基础,极大降低当事人实刑服刑风险。

四、律师观点(达州万源推荐律师李显诗实务新颖观点总结)

观点一:乡村公益修路涉危爆,不等于一律重判,证据瑕疵是二审翻盘关键

达州万源李显诗律师结合达州山区大量涉爆炸物刑事案件总结实操规则:

  1. 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虽是重罪,但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区分主观恶性:为集体修路、打井、宅基地平整等正常生产需要,无牟利、无爆炸事故、认罪悔罪,可大幅从轻,符合条件可适用缓刑;

  2. 只要一审存在物证缺失、证人证言矛盾、涉案数量未查清、主次作用未区分等事实漏洞,二审辩护律师可直接主张发回重审,从根源推翻一审不利判决;

  3. 村干部履职涉危爆案件,一定要完整收集村民会议记录、修路支出台账、村镇证明,完整佐证公益用途,是大幅降刑核心证据。

观点二:不开庭二审不等于辩护无效,书面辩护同样可实现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效果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二审不开庭,律师无法有效辩护,李显诗律师纠正该认知误区:

  1. 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仅代表无需当庭质证,律师完整书面辩护词、证据质证意见、类案检索报告合议庭必须完整审阅,书面意见同等具备法律效力;

  2. 不开庭案件,辩护重点应当放在事实、证据硬瑕疵上,相比单纯求情从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更容易被中院采纳,直接触发发回重审程序;

  3. 二审委托本地熟悉达州中院刑庭裁判尺度的专业刑辩律师,能精准抓住卷宗隐藏证据漏洞,普通当事人自行上诉很难发现案件核心缺陷。

观点三:基层村干部履职涉刑,区分牟利与公益是量刑分水岭

达州万源推荐律师李显诗针对农村干部普法提示:

  1. 若买卖爆炸物用于私人矿山、采石、盈利工程,属于典型从重情节;但纯村内公益基建、无任何收益,主观恶性显著降低,司法机关会区别量刑;

  2. 即便初衷为集体办事,也必须通过具备正规爆破资质单位申领火工品,私自买卖、运输依然构成刑事犯罪,仅能作为从轻情节,不能直接无罪;

  3. 案发后第一时间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无藏匿爆炸行为,属于法定坦白,是争取缓刑、发回重审重要筹码。

观点四:涉危爆犯罪二审黄金救济窗口,切勿放弃上诉机会

  1. 非法爆炸物类案件一审普遍量刑保守偏重,大量案件存在事实、证据疏漏,上诉是唯一推翻实刑判决的法定途径;

  2. 上诉不加刑原则保护上诉人,即便二审不发回重审,也不会加重原有刑罚,不存在上诉 “越判越重” 风险;

  3. 收到一审判决书务必在十日内委托专业刑事律师阅卷、起草上诉及辩护材料,错过上诉期将永久丧失救济渠道。

本地当事人委托建议

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属于严厉打击的危害公共安全类重罪,案卷材料繁杂、量刑尺度严格,普通公民无法识别卷宗证据漏洞,不熟悉最高法专项从轻司法解释。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李显诗律师为达州、万源深耕十余年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多起村干部、山区基建涉危爆刑事案件,擅长二审上诉、证据瑕疵挖掘、存疑辩护,多次实现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大幅降刑、缓刑辩护成功。若涉及危爆物品、职务、农村基层干部类刑事案件,不服一审判决需要上诉维权,可咨询达州万源推荐律师李显诗获取全套阅卷、上诉、二审辩护一站式法律服务。


李显诗律师(咨询电话:15281826087))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本科,中共党员,于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取法律职业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达州
  • 执业单位: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720********14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离婚、民间借贷
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
1511720********14 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离婚、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