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借出去252万,土地抵押登记办得妥妥的,被告却玩消失——张晓丽律师代理银行,缺席判决全额收回本息
摘要:农场主借了252万到期不还,银行手里有借款合同、有土地抵押他项权证,被告却拒不到庭、拒不还钱。张晓丽律师代理银行起诉,用完整的合同、放款凭证、抵押登记证据链锁定全部事实。被告缺席视为放弃抗辩权,法院全额支持银行本息诉求,确认对1553.79亩抵押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从立案到判决仅用一个月。
一、252万贷款到期不还,农场主连庭都不出
金融机构最头疼的莫过于:合同签了、钱放了、抵押也办了,借款人到期一分不还,连开庭都懒得来——等于明摆着“要钱没有,要地你查封”。
某县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用自有的36.76亩土地外加承包的39户1517.03亩土地,合计1553.7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从某银行贷款252.8万元,在县经管站办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合同到期后,该农场仅还了148万余元,剩余100多万本息分文未付。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只能诉诸法院——被告连传票都不当回事,开庭日直接缺席。
二、证据链闭环:合同+放款凭证+他项权证,缺一不可
张晓丽律师代理银行起诉后,没有因为被告缺席就掉以轻心。她围绕三项核心证据搭建完整诉讼逻辑:
第一,《小微企业地押云贷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贷款金额252.8万、年利率5.0025%、罚息利率上浮50%、借款期限至2020年3月8日——这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根基。
第二,放款凭证证明银行已按约足额支付贷款,履行了合同义务——债务人没有任何拒付理由。
第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是本案的关键武器——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银行对该1553.79亩土地享有合法的优先受偿权。
张晓丽律师在证据组织上做到了“让法官不用问第二句”,从借款到放款到抵押登记,时间线完整、权利义务清晰、登记手续合法。
三、缺席判决:本金、利息、罚息、抵押权全部支持
法院经审查认定: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举证、质证和抗辩权利。结合原告证据,确认截至2020年9月18日,被告尚欠本金1,127,446.38元、利息19,526.51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五日内清偿全部本息,后续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不能清偿,银行对抵押的1553.7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能清偿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7562元由被告承担。
结语
从2020年8月7日立案到判决下达,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诉讼流程。张晓丽律师凭借对借款合同纠纷证据链的精准把控和对抵押登记法律效力的深刻理解,以缺席判决方式为银行全额收回债权。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完备的合同文本和规范的抵押登记手续,是遭遇违约时最有力的法律武器——而专业律师的作用,就是把这份“武器”的威力在法庭上发挥到极致。
张晓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