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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借款,多张借条,在借款、还款金额混乱的情况下,仍取得胜诉结果

2019年09月21日 | 发布者:郭倩 | 点击:42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件事实:冯某与孙某在大学四年的同窗同学,住在一个宿舍,关系非常要好,情同手足。大学毕业后,孙某自己开了公司,又买了几套房子,是大学同学里面的佼佼者。从2014年左右,孙某因公司经营周转之用,向冯某借...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

冯某与孙某在大学四年的同窗同学,住在一个宿舍,关系非常要好,情同手足。大学毕业后,孙某自己开了公司,又买了几套房子,是大学同学里面的佼佼者。从2014年左右,孙某因公司经营周转之用,向冯某借钱,开始借款金额仅仅为几万,当然冯某把钱借给对方也不是无利可图,双方约定利息为年息36%,也就是1万元一年的利息就是三千六百元。尝了几次甜头,冯某又陆续无数次把大额款项借给孙某,孙某每个月向冯某转款支付利息。自2014年开始到2018年,冯某共借给孙某400余万元,孙某也是向冯某打了8张借条。但是从2018年7月份开始,孙某就没有能力支付利息了,到后来就连本金都无力偿还了,人也经常联系不上。为了把钱借给孙某,冯某也是负债累累,无力偿还。

诉讼过程及结果:

我接受了孙某的委托,向天津某法院提起了诉讼,由于孙某共有借条8张,法院是需要独立受理的,也就是立8个案件,需要做8个财产保全措施,同时诉讼费和保全费也是远高于一个案件。孙某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支付高额的诉讼费也比较困难。随即又找到孙某,让孙某写了一份还款计划,该还款计划约定“2018年归还xx元,2019年归还xx元,2020年归还xx元“,可想而知,写完后孙某从未有过任何还款,且起诉时部分款项还未到还款期限。但是有了还款计划,案件可以合并为一个案件,省去了几万元的诉讼费和保全费。法院给孙某发应诉通知书的时候也是联系不上,我带着法官到被告的住处送达传票依然是无法送达,案件需要公告送达。开庭时我方主张解除还款计划,要求归还欠款,经数次与法官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案件取得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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