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寅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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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谋虚伪表示下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布者:王寅翼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555人看过

通谋虚伪表示下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所谓通谋虚伪表示,是指表意人与相对方串通后,作出与内心真实意思不符 的虚假意思表示。例如:作为公务员的哥哥为规避财产申报,签订虚假的房屋买 卖合同,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卖给弟弟,并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哥哥并未转移房 屋占有,弟弟亦未支付购房款。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之一, 通谋虚伪表示下的合同应认定无效。如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可适用物权 法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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