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与外界隔绝,通常都是非常紧张慌乱,甚至恐惧,不知所措,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有些当事人的小心脏太紧张了,我们律师去会见的时候就是说太多,他也未必能听得进去,未能记得住。他们也不是专业人士,就算我们讲了,也未必能真正的理解。
那么,作为当事人,在面临刑事指控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认为最基本的要做到坚持自保不乱认罪的原则,具体是注意两点,一是没做没参与的不认,二是不知道不清楚的不说。
关于自保不乱认。虽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但不代表一定是有罪的,只是有犯罪的嫌疑,没有经过最终的审判,任何人都还不能认定为有罪。说自己有罪,可以说还为时尚早。当事人是需要配合侦查的,但是不得要求自证无罪,办案单位认定有犯罪的事实,需要由办案单位来举证。因为在法律上不能说当事人一定是有罪的,以及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需要由办案单位来举证,所以当事人没有义务去证明自己无罪,更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所以可以自保,可以不说那么多。
自保最基本的就是不要乱认乱说,具体是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没有参与的事情,不能乱认,自己没有参与犯罪的意思的不要乱说成知道是犯罪的,别人犯罪的那些事实细节,这些情况自己不清楚的就说不清楚。
总之,至少要做到准确表达,不要被误解,不要把不必要的责任扛在自己身上。
刘雄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