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雄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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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当事人要注意的一个基本原则和两个注意事项

作者:刘雄滔律师时间:2026年09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次举报
2026-09-11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与外界隔绝,通常都是非常紧张慌乱,甚至恐惧,不知所措,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有些当事人的小心脏太紧张了,我们律师去会见的时候就是说太多,他也未必能听得进去,未能记得住。他们也不是专业人士,就算我们讲了,也未必能真正的理解。

那么,作为当事人,在面临刑事指控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认为最基本的要做到坚持自保不乱认罪的原则,具体是注意两点,一是没做没参与的不认,二是不知道不清楚的不说。

关于自保不乱认。虽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但不代表一定是有罪的,只是有犯罪的嫌疑,没有经过最终的审判,任何人都还不能认定为有罪。说自己有罪,可以说还为时尚早。当事人是需要配合侦查的,但是不得要求自证无罪,办案单位认定有犯罪的事实,需要由办案单位来举证。因为在法律上不能说当事人一定是有罪的,以及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需要由办案单位来举证,所以当事人没有义务去证明自己无罪,更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所以可以自保,可以不说那么多。

自保最基本的就是不要乱认乱说,具体是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没有参与的事情,不能乱认,自己没有参与犯罪的意思的不要乱说成知道是犯罪的,别人犯罪的那些事实细节,这些情况自己不清楚的就说不清楚。

总之,至少要做到准确表达,不要被误解,不要把不必要的责任扛在自己身上。


刘雄滔律师(咨询电话:13246814189),广东高州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41005367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离婚、劳动纠纷、取保候审、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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