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原、被告于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1月11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般。后原告查出患有胃癌,但被告仍对其不闻不问,甚至也不给原告看病。无奈,原告只好求助娘家人为其看病。原告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便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处理过程:鉴于原、被告年龄较大且原告患有重病,为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并解决问题,代理人进行了耐心的调解。 判决结果:调解成功,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后方社区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被告75000元。 案件亮点:起初被告否认涉案原告主张分割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代理人通过与法院及对方代理人耐心沟通成功调解结案,且成功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且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于目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