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涉案人于2020年4月起,加入两家以售卖减肥产品为名的公司,担任销售员。公司通过虚假身份、固定话术、虚假疗效承诺等方式实施诈骗。涉案人于2020年10月入职,至2021年7月案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30.5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5.5万余元。
二、诉讼过程
侦查阶段:涉案人于2021年7月27日被取保候审。
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5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援助:柯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礼贤律师事务所赖一群律师担任辩护人。
三、赖一群律师的办案过程
及时介入:案件移送检察院次日,赖律师即协助检察机关告知涉案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相关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
参与认罪认罚程序:赖律师在场见证并协助涉案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程序合法、意愿真实。
提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赖律师结合涉案人系未成年人、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1万元)、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情节,向检察机关提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参与听取意见程序:检察机关就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听取侦查机关、涉案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赖律师代表辩护方表达支持适用该程序的意见。
四、检察机关决定
检察院认为,涉案人行为构成诈骗罪,符合起诉条件,但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决定对其实施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
五、案件结果
若在考验期内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督、配合矫治教育等,考验期满后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否则可能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赖一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