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案情简介;
马某系神剑山庄的护卫人员。2015年3月4日,马某上中班(17点至24点)。马某于16点10分签到,22点50分擅自提前下班回家。23点10分,马某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经交警大队认定,马某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马某的家属与神剑山庄协商赔偿未成。
律师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为马某早退后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本案中,马某提前下班系早退,属于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故早退行为与工伤认定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认定是无过错认定,受伤害职工是否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不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因此,马某早退违反劳动考勤制度的问题,不影响其发生交通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的性质认定,且其本人不负事故责任,故马某早退后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最后再审法院:应当认定为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