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娜律师 08:00-22:59
鲁娜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804933596
咨询时间:08:00-22:59 服务地区

起诉离婚分居对方的债务是否承担

作者:鲁娜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5次举报


起诉离婚分居不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鲁娜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6
  • 河北宝光律师事务所
    • 执业6年
    • 13804933596
    • 河北宝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平台积分

      515分 (优于70.0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6篇 (优于86.44%的律师)

    版权所有:鲁娜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8109 昨日访问量:6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