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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者:潘新兴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9日|分类:房产纠纷 |197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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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

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对于房屋使用费的标准,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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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

房屋的装饰装修处理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

信赖利益损失的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

存在转租情形的相关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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