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未琦律师

  • 执业资质:1441620**********

  • 执业机构: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XX公司、东莞市XX厂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田未琦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7日|分类:综合咨询 |29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买卖合同中常见纠纷,卖家主张货款,买家主张卖家未按约定履行合同。

在诉讼中双方应对对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并且对于各自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方公司作为买家,在已经为对方进行结算后,发现对方有缺斤少两的违约情形。但是因为公司操作不规范,无风险意识,现有的证据并不充分。相反,对方公司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并且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我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我方公司诉讼地位非常不利。

本案一审判决我方公司承担违约金,经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对方诉请的违约金等其他诉求,最终仅支持了经双方核算的货款。这已经是现有证据下最好的结果。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