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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能否收回房屋?

发布者:韩东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4日|分类:抵押担保 |623人看过

   “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尤其是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个房子到底属于谁的?出钱的人能否收回房子呢?如果被借名人(房屋登记的产权人)将房屋出卖,借名人(出资人)能否要求赔偿损失呢?

借名买房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点:

    (一)规避法律、政策:1.规避房屋限购令政策;2.规避限贷令以及其他贷款障碍;3.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二)争享特定购房优惠; 如单位内部团购房,要求购房人具备一定的工龄;

    (三)隐藏真实的财产信息 ;将房子登记在亲戚朋友名下;

    (四)其他原因。

 

    借名买房会有哪些风险呢?

   1.房产被登记产权人转让(出售)或者抵押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导致不能收回房屋。

   2.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登记产权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的事实或者登记产权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3.第三人对登记产权人转移房产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登记产权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因登记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好,回到前面说到的第一个问题,借名买房以后,房子属于谁的?

    从外在上看,房子属于登记权利人的,为什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它要坚持物权法定原则,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俗的讲,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不登记在你名下就是你的,这是一个原则性规定。那有人会问,我出钱了啊,房子应该是我的。既然有原则,那么就有例外,所以《物权法》解释一的第二条,它又明确了一下,如果你利害关系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物权的真实状况和你的登记状况不一致。那样的话,就支持你的真实状况,认定你实际出资人为房屋的真实权利人。

      如果发生争议,被借名的人不愿意把房子还回来,或者不承认借名之事,出钱的人能否收回房子?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

     如上所述,实际出资人站出来,拿着证据说这个房子是你出钱买的,只是借用对方名字而已,此时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其为实际权利人并请求登记权利人过户这个房屋。

     再看第三个问题,如果被借名人(房屋登记权力人)将房屋出卖了,借名人(出资人)怎么办?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房子已经被卖出去了,这个时候,再要求退回房屋显然是不现实了(除非对方存在恶意串通、低价卖房或者赠与等非正常交易的情况)。此时,可以要求被借名人赔偿你的财产损失,尽管房屋是登记在他名下,但你才是真正的权利人,他未经你同意把房子卖了,就是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利。

    

     最后我们探讨一下,怎么规避风险的问题。

     第一、是需要签一个非常正式的合同,而且这个合同当中必须要明确两点意思。第一点意思你必须要明确,给他这个钱是用去购房用的;还有一定要单独写出来,就是我是借你的名字,你同意把名字借给我,然后我们约定房子先登记在你名下这种登记方法。

     第二,应该把你们在这个交易过程当中,比如说有购房的合同,贷款合同,还有你的转账凭证,这些所有的相关证据原件要全都给保存下来,以免将来发生纠纷的时候找不着证据了。


               如还有不懂,详询韩东律师1733558292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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