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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受害者提起离婚诉讼,调解不成时是否应判决离婚

发布者:李伟谦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603人看过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经常辱骂、殴打女方,致使女方造成终身残疾。同时,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男方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等行为。男方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女方的身体健康权和性权利,已经构成家庭暴力。在此情况下,女方提起离婚诉讼,且经调解无效的,应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即使男方不同意,仍应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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