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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谦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储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合资合作改制重组股权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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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伟谦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1日|分类:继承 |577人看过
遗嘱人在其配偶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订立代书遗嘱,表示其去世后,将夫妻共有房屋交由个别法定继承人继承。订立该代书遗嘱时,意中人虽已病重,但具备自理能力,意识清楚,有能力分配其财产。代书遗嘱的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多名见证人中包括两名与继承人及被遗嘱人均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此外,见证人与遗嘱人均在该代书遗嘱上签字、按手印。在此情况下,应认定该代书遗嘱中处分遗嘱人财产部分的内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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